网络购物纠纷可通过协商解决或起诉。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可依据“七天无理由退货”条款与商家协商,或向消协投诉,或直接起诉。民事纠纷诉讼程序包括起诉、副本送达、答辩、开庭、调解、判决、上诉、二审、执行。消费者协会受理消费者受损和经营者未履行法定义务的投诉。根据最高法院解释,网购合同履行地可为买受人住所或收货地。因此,起诉可选择卖家住所地法院或收货地法院。
法律分析
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在《民法典》当中没有具体的规定。如果产生网络购物纠纷的情况的话,可直接与商家先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到法院起诉。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有规定可以“七天无理由退货”,所以当事人可以根据此条款去跟商家协商,或者到消协去投诉,或者直接选择到法院起诉。民事纠纷的诉讼程序大体上有以下几个步骤:
(1)当事人一方(原告)提交起诉状,起诉到法院;
(2)法院立案后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提交答辩状;
(4)开庭:调查、辩论、调解;
(5)制作调解书或一审判决书;
(6)双方均不上诉,则判决书生效;或一方不服提起上诉,进入第二审程序;
(7)第二审审理:制作二审调解书或下达二审判决书,此为终审判决,不得上述;
(8)执行。
那么消费者协会受理投诉范围:
消费者协会受理投诉范围
(1)根据《消法》关于“消费者的权利”的九项规定,受理消费者受到损害的投诉;
(2)根据《消法》关于“经营者的义务”的十项规定,受理消费者对经营者未履行法定义务的投诉;
(3)受理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种子、化肥、农药、农膜、农机具等生产资料受到权益损害的投诉。
综上所述,是本律师对该问题的解答,您了解了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在网上购买手机,一般是采用快递送货上门的方式,在当事人和卖家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当事人的收货地即为合同履行地。因此,当事人既可以向卖家住所地法院起诉,也可以向当事人的收货地法院起诉。
结语
根据《民法典》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网络购物纠纷可通过协商、投诉或起诉解决。民事纠纷的诉讼程序包括起诉、答辩、开庭、调解、判决等步骤。消费者协会受理范围包括消费者权益受损和经营者未履行法定义务的投诉。根据最高法院解释,网购合同履行地可根据约定或收货地确定。因此,当事人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法院起诉。以上为律师对该问题的解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二章 经营者的价格行为 第十三条 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二章 经营者的价格行为 第七条 经营者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
(二)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三)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四)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
(五)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
(六)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
(七)拒绝或者拖延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对缺陷商品或者服务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应当予以处罚的其他情形。
经营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除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处罚机关应当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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