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专用章需到公安机关批准刻制,备案后方可使用。《印章治安管理办法》明确禁止买卖、非法制作和使用印章。机关、团体需刻章,须开具公函到公安机关备案。
法律分析
合同专用章需要刻制印章的单位应当到公安机关批准的刻制单位刻制,刻制单位将刻制的印章向公安机关办理印鉴备案后才可启用,如未备案,不得使用,使用也是无效行为
根据《印章治安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买卖印章,不得非法制作、使用印章
第七条规定,国家权力、党政、司法、参政议事、军队、武警、民主党派、共青团、工会、妇联等机关、团体的各级组织、机构需要刻制印章的,由制发机关的印章管理部门开具公函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拓展延伸
合同专用章备案流程及注意事项
合同专用章备案是指将合同专用章的使用权和合法性进行登记备案的程序。备案流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首先,准备备案材料,包括申请表、合同专用章样本、法人代表授权书等;其次,向相关部门递交备案申请,并缴纳相应的费用;然后,等待备案部门的审核,一般会对合同专用章的样本、使用范围等进行核实;最后,若审核通过,备案部门会颁发备案证明或盖章确认。在备案过程中,需要注意合同专用章的规范使用,不得私自更改章样、私自借用他人章等。此外,备案后应妥善保管备案证明,定期进行更新和维护。
结语
合同专用章的刻制和使用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法合规。根据《印章治安管理办法》的规定,刻制单位必须经过公安机关批准并进行印鉴备案。未备案的印章不得使用,否则将被视为无效行为。各级组织、机构需要刻制印章的,应按照规定向印章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合同专用章备案是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使用权的登记备案程序,包括准备备案材料、递交申请、审核核实等步骤。备案后,应妥善保管备案证明,并遵守规范使用的要求。
法律依据
《印章治安管理办法》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买卖印章,不得非法制作、使用印章
第七条国家权力、党政、司法、参政议事、军队、武警、民主党派、共青团、工会、妇联等机关、团体的各级组织、机构需要刻制印章的,由制发机关的印章管理部门开具公函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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