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人可享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为每月2000元,独生子女全额扣除,非独生子女分摊,每人最高1000元。分摊方式可约定或被赡养人指定,需签订书面协议,且在纳税年度内不可变更。
法律分析
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1、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拓展延伸
个人所得税中赡养老人的税务优惠政策
个人所得税中赡养老人的税务优惠政策是指在个人所得税征收过程中,针对赡养老人的相关支出给予税务上的优惠政策。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纳税人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可以根据赡养老人的实际情况享受相应的扣除或减免。这意味着,纳税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将赡养老人的支出作为合法的扣除项目,从而减少纳税额。这一政策的目的是鼓励和支持纳税人履行赡养老人的责任,减轻其经济负担,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具体的税务优惠政策可以根据不同地区和个人情况有所差异,建议纳税人详细了解相关法规和规定,以确保享受相应的优惠待遇。
结语
赡养老人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旨在减轻纳税人的经济负担,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纳税人可以根据赡养老人的实际情况享受相应的扣除或减免。这一政策鼓励纳税人履行赡养责任,并将赡养支出作为合法的扣除项目,以减少纳税额。具体优惠政策因地区和个人情况而异,请纳税人详细了解相关法规和规定,确保享受相应的优惠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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