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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不要孩子,女方坚持要生怎么办

2021-03-20 来源:钮旅网

男方坚决不要孩子,只能由女方抚养,但男方仍需支付抚养费。女方可起诉男方,有固定收入的男方应支付抚育费,一般为月总收入的20%-30%。若负担多个子女抚育费,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

法律分析

如果男方坚决不要孩子,只能由女方来抚养了,但是男方还是要给予抚养费的,如果男方连抚养费都不给的话,女方可以到法院起诉他,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拓展延伸

生育纠纷:男方不同意生孩子,女方如何处理?

在面对男方不同意生孩子的生育纠纷时,女方可以考虑以下处理方式。首先,沟通是关键。女方可以与男方坦诚地交流,了解他的顾虑和担忧,并试图解决误解或不理解的问题。其次,寻求妥协是一种解决冲突的方式。双方可以探讨其他选择,例如领养或代孕,以满足女方的生育愿望,同时尊重男方的意见。此外,寻求专业咨询和法律建议也是明智之举。专业人士可以提供中立的意见和法律指导,帮助双方找到可行的解决方案。最重要的是,保持尊重和理解,共同努力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决定,以维护双方关系的和谐。

结语

在处理男方不同意生育问题时,女方可以采取以下方式。首先,沟通至关重要。女方应与男方坦诚交流,了解他的顾虑和担忧,并努力解决误解或不理解的问题。其次,寻求妥协是解决冲突的一种方式。双方可以讨论其他选择,如领养或代孕,以满足女方的生育愿望,同时尊重男方的意见。此外,寻求专业咨询和法律建议也是明智之举。专业人士可以提供中立的意见和法律指导,帮助双方找到可行的解决方案。最重要的是,保持尊重和理解,共同努力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决定,以维护双方关系的和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二节 收养的效力 第一千一百一十三条 有本法第一编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规定情形或者违反本编规定的收养行为无效。

无效的收养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三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五十二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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