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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是否只需一式两份?

2020-11-17 来源:钮旅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是一式两份,分别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同时,劳动合同的签订应该按照该法规定,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若劳动者与两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将违反劳动法。因此,劳动者同时和两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

法律分析

一、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应当是一式两份,分别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应为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部分地区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规定劳动合同需要备案的,劳动合同则应当为一式三份,劳动者、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基本内容: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按照规定,合同一经双方签字或盖章,马上生效。

劳动合同的签订应该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二、同时签两份劳动合同合法吗?

法律不允许一个劳动者同时与两个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因为是违反《劳动法》的。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国家不允许劳动者同时和两个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因为劳动者的精力是有限的,劳动者同时从事两份工作,不仅危害自己的身心健康,而且影响生产经营,甚至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如果劳动者与两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拒不改正的,或者对完成用人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

签订劳动合同后,没有一式两份是不合法的。劳动者同时和两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如果用人单位发现员工存在双重劳动关系,可以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承担任何的责任。若是由于双重劳动关系,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员工还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结语

劳动合同应当一式两份,分别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且应当具备基本内容。同时签两份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违反《劳动法》。劳动者同时从事两份工作会危害自身身心健康,影响生产经营,并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如果用人单位发现员工存在双重劳动关系,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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