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规定?

2021-02-22 来源:钮旅网

房产税征收可以采用从价计征或从租计征两种方式。从价计征是按照房产原值减去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有利于各地根据本地情况确定计税余值,平衡税收负担,简化计算手续,提高征管效率。从租计征是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对于出租房产,以租金收入计缴房产税。注意事项包括对投资联营房产的区别对待,融资租赁房屋的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以及新建房屋中央空调设备的计算方式。

法律分析

从价计征

按照房产余值征税的,称为从价计征,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法规定的减除幅度内自行确定。这样规定,既有利于各地区根据本地情况,因地制宜地确定计税余值,又有利于平衡各地税收负担,简化计算手续,提高征管效率。

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等,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

从租计征

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称为从租计征,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计税依据:

(1)以房屋出租取得的不含增值税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包括货币收人和实物收入)

(2)以劳务或其他形式为报酬抵付房租收人的,应当根据“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一个标准租金额从租计征。

注意事项

1、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对投资联营的房产,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予以区别对待。共担风险的,按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对收取固定收入,应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缴房产税。

2、对融资租赁房屋的情况,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以房产余值计算征收,租赁期内房产税的纳税人,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新建房屋交付使用时,如中央空调设备已计算在房产原值之中,则房产原值应包括中央空调设备;旧房安装空调设备,一般都作单项固定资产入账,不应计入房产原值。

结语

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是两种不同的房产税征收方式。从价计征是根据房产原值减去一定比例后的余值来计算纳税金额,这种方式能够根据地方情况灵活确定计税余值,平衡各地税收负担,简化计算手续,提高征管效率。从租计征则是根据房产租金收入来计算纳税金额。在计征房产税时,需要注意对投资联营房产和融资租赁房屋的不同处理方式,以及对房产原值中是否包括附属设备的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开发应税资源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资源税。

应税资源的具体范围,由本法所附《资源税税目税率表》(以下称《税目税率表》)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第五条 契税的应纳税额按照计税依据乘以具体适用税率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