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合同违约和争议可以采取的处理方式包括协商、调解、起诉等。
(一)协商
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合同纠纷,是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合同的约定,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以达成和解协议,自行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
(二)调解
合同纠纷的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者(即调解的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由第三者对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明劝导,促使他们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三)仲裁
仲裁也称公断。合同仲裁,即由第三者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断.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现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解决争议的一种法律制度、合司争议的仲裁是各国商贸活动中通行的惯例。
(四)诉讼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后.解决争议的方式有4种:即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调解仲裁和诉讼。其中,仲裁方法由于比较灵活、简便,解决纠纷比较快,费用又比较低,所以很受当事人欢迎。但是,如果当事人一方不愿仲裁,则不能采用仲裁的方式、而只能采用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所以,诉讼是解决合同纠纷的最终形式。
一、工程施工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
1、赔偿损失。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与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相同,如果没有约定赔偿损失,则承包人承担一般法定赔偿责任,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承包人在订立合同时预见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2、支付违约金。施工合同的当事人双方也应当在合同的专用条款中约定承包人违约时违约金的数额或者计算方法。
3、采取补救措施。对于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违约,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采取返工、修理、更换等补救措施。
4、继续履行。对于承包人的违约行为,发包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承包人应当在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继续履行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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