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社保服务网点查询。参保人员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社保卡,到当地的社保服务中心窗口,社保中心的工作人员将帮助查询社保缴费明细和单位社保号后告知用户。
2.电话查询。用户可以可拨打社保客服热线12333进行查询,拨通电话后根据语音提升操作,一般通过电话查询,需要用户提供身份证号,社保卡号等信息进行身份核实,身份核实之后即可查询单位社保编号、社保缴费状况、社保账户余额等信息。
3.社保官网查询。现在各个地区的社保服务中心都有自己的官方网站,用户可以百度搜索当地社保官网,进入官方网站后,登录到个人账户,如果是首次进入社保官网,还没有个人账户,那么可以按照页面提示先注册个人账户,并修改社保查询初始密码。注册成功后登录到个人账户,在社保缴费栏即可查询单位社保编号,社保缴费明细,缴费年限,个人社保账户余额等信息。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缴费记录,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并应当按照规定记录个人账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保存缴费记录,并保证其完整、安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至少每年向缴费个人发送一次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通知单。 缴费单位、缴费个人有权按照规定查询缴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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