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单位名义办理 退休 的退休人员或本人在单位参保缴费期间去世的人员,都应由单位经办人办理;以个人名义退休或个人参保在缴费期间去世的人员,都应由死者的 法定继承人 办理。参保缴费期间死亡,若在此期间去世,按照去世时的在职死亡政策规定来办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人身损害赔偿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7条规定, 丧葬费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 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根据上述规定,丧葬费的计算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标准。受诉法院所在地一般为被告所在地,在无须经过 诉讼 程序时,即视为事故责任人所在地。
《 国家赔偿法 》第三十四条,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 扶养 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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