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确权后农民还能再次分地,但是实际上农村土地确权后想再分地将十分困难,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
1、时间长、花费巨大的财力物力。
2、确权到“户”,而不是到“人”。
3、牵涉各方利益,影响重大。
一、土地确权在父母名下能变更吗
土地确权后在父母名下老人去世后儿女仍然继续经营,直至下一轮土地确权或国家有关土地政策出台,否则不可改变,但是不属于继承。责任田是集体分给本村农户承包的。承包人去世,责任田尚在承包期内,与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其家庭成员续包(不是本村村民的子女,是不能续包的)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发包方收回再分配。
二、如何办理农村宅基地使用证
办理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流程如下:
1、向宅基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办证申请;
2、提交身份证明、登记原因证明等材料;
3、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4、符合规定的,核发宅基地使用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发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
三、老宅基地被大队占用能否要回
宅基地是专供农民朋友建房使用的土地,是农民住房权益的基本保障,目前国家也在不断推动农村的宅基地改革,通过开展宅基地确权登记保障农民朋友的宅基地权益,同时通过宅基地“三权分置”让农民朋友将宅基地更加灵活的使用起来,减少宅基地闲置等问题,提高宅基地使用效率!
但是如今农村人口大量进入到城市,导致了农村许多宅基地资源遭到闲置,但同时农民朋友虽然不再农村居住,却依旧会在农村不断修建房屋,所以也时常出现农民的老宅被占用等问题,那么如果农民朋友的老宅被邻居或者他人占用了,农民还能够要回来吗?甚至还有许多农民朋友反应自己家的宅基地被他人占用之后,却要不回来有又该怎么办呢?
农民的宅基地被他人占用有可能要不回来,主要是这一个原因导致,那就是宅基地长期闲置荒芜,被农村集体组织报经县级部门之后,将闲置的宅基地资源收回,同时由于邻居或者他人拥有建房需求,申请该处宅基地建房。在《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中就规定:宅基地闲置荒芜两年以上将不予以确权,已经确权的宅基地,如果属于空地或者房屋拆除、倒塌后两年未恢复使用的,应当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收回!当然如果宅基地闲置两年以上,未被收回的,使用权依旧属于原宅基地所有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