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时签订的借款合同存在诈骗行为的,该借款合同可以撤销。 法律规定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属于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司法机构撤销受欺诈订立的合同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当事人之间签订合同,不管是内容上的问题、还是签订过程等,都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否则这样的合同是违法无效的或者瑕疵的,这样的合同违反了不受法律保护就更谈不上法律效力问题。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第二百六十五条 集体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私分、破坏。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其负责人作出的决定侵害集体成员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集体成员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第二百六十九条 营利法人对其不动产和动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章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营利法人以外的法人,对其不动产和动产的权利,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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