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期间是能辞职的。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在劳动合同期间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辞职上达成一致意见、或者劳动者提前30天或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按照要求告知用人单位要辞职,是能辞职的;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法定的过错情形,如不及时支付劳动者工资、强迫劳动者劳动等等,劳动者也可以直接辞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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