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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过户流程有哪些

2020-07-30 来源:钮旅网

车辆过户流程:

1、领填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表一份;

2、加盖与原注册登记相同的印章,私车须交验车主身份证;

3、到交警支队车管科,登记受理岗交验经办人审核。

符合过户条件的车辆,送机动车检验岗检验认定。检验合格后,本县市过户或变更的,直接到牌证管理岗等候通知交费。

一、如何网上年检车辆

网上年检车辆步骤如下:

1、在各个地方的车管所网站,登录后选择网上办理;

2、找到年检的服务,再按照标识点开,登记资料;

3、把本人车辆的信息对应填好,提交审核;

4、大概一个七个工作日左右就可以得到结果,通过之后会邮寄文件。

一、汽车年审需要的材料如下:

1、填写机动车查验记录表,私车除车主签字外还须附车主身份证复印件, 公车的须附企业代码证书复印件及填写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2、车辆识别代号拓印纸粘贴在机动车查验记录表相应位置上;

3、行驶证;

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

5、自修车辆或修理厂承修的车辆需在查验表上盖章;

6、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7、轻型汽油车的需提供采用稳态工况法检测的尾气检测合格报告单;

8、委托本地核发合格标志的需提供委托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和回执;

9、涉及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和交通事故的应事先处理完毕;

10、法院查封的车辆需要办理定期检验的,凭法院提供的证明、凭证办理;

11、代理的,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和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二、机动车年检时间如下:

1、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2、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3、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4、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5、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综上所述,网上年检车辆步骤有在各个地方的车管所网站,登录后选择网上办理;找到年检的服务,再按照标识点开,首先要登记资料;把本人车辆的信息对应填好,提交审核;大概一个七个工作日左右就可以得到结果,通过之后会邮寄文件。汽车年审需要的材料有填写机动车查验记录表,私车除车主签字外还须附车主身份证复印件, 公车的须附企业代码证书复印件及填写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车辆识别代号拓印纸粘贴在机动车查验记录表相应位置上;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自修车辆或修理厂承修的车辆需在查验表上盖章;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轻型汽油车的需提供采用稳态工况法检测的尾气检测合格报告单等。

二、交通事故报废车辆如何处理?

交通事故车辆报废的处理步骤如下:第一、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登记:(1)汽车所有人拿着身份证、机动车登记证、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到机动车解体厂业务部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2)登记受理岗申请,对已经达到了报废使用年限的车辆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对没有达到报废年限的车辆,因交通事故需要进行报废的车辆,经机动车查验岗认定,符合汽车报废标准,核发《汽车报废通知单》;(3)车主拿着《通知书》可以自己选择一家合格的回收汽车企业将车辆送交解体;(4)车主拿《变更表》、《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解体照片,按照规定要上报审批,办理车辆报废登记。第二、拿着材料到投保的保险公司申请车辆报废。保险理赔准备的材料有:保险单证、行驶证、驾驶证、被保险人身份证、保险单、车辆牌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事故车辆证明材料、汽车报废通知单。汽车事故车报废保险理赔按照国家法定的赔损率算理赔的金额。

三、脱审车辆如何报废

脱审车辆会强制报废吗?可能会也可能不会。报废流程如下:1、申请报废更新的汽车车主领填《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申请表》一份,加盖车主印章。2、登记受理岗申请,对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经机动车查验岗认定,符合汽车报废标准,核发《汽车报废通知单》。3、车主持《通知书》自行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将车辆送交解体。4、回收企业经查验《通知书》后将车辆解体并照相。要求发动机与车辆分离,发动机的缸体应打破,车架(底盘)要割断。5、车主持《变更表》、《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解体照片,经机动车查验岗核对并签字,回收牌证,按规定上报审批,办理报废登记。车主办理车辆废旧手续时需准备的材料如下:1、机动车行驶证;2、机动车登记证;3、车辆牌照;4、单位车辆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5、个人车辆车主携带本人的身份证;6、事故车辆证明材料;7、单位车辆在“机动车注销登记申请表”和“报_废汽车证明”上加盖公章(与行驶证户名一致),个人车辆车主人签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二手车交易完成后,卖方应当及时向买方交付车辆、号牌及车辆法定证明、凭证。车辆法定证明、凭证主要包括:

(一)《机动车登记证书》;

(二)《机动车行驶证》;

(三)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五)养路费缴付凭证;

(六)车船使用税缴付凭证;

(七)车辆保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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