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逮捕两个月后取保的原因具体有以下三点:
1、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2、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的;
3、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因侦查犯罪需要,对于监视居住期满的犯罪嫌疑人,如果确有必要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决定取保候审,依法作出取保候审决定书,但是不能不经依法变更就转为取保候审,不能中止对案件的侦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概括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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