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共同签名或追认的债务和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明超出日常生活需要的个人债务与夫妻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有关。
法律分析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拓展延伸
婚姻期间的债务分割原则及争议解决方式
婚姻期间的债务分割原则及争议解决方式是指在婚姻关系解除时,如何确定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产生的债务归属的法律原则和解决争议的方式。根据我国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一般采取以下原则进行债务分割:首先,确认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在婚姻期间共同承担的债务;其次,确定个人债务,即婚姻期间个人单方面承担的债务;最后,对于夫妻共同债务,一般采取平均分割或按照实际承担情况进行分割。当夫妻对债务分割存在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方式解决。一般建议夫妻双方在离婚前能够达成债务分割协议,以避免争议和纠纷的发生。
结语
根据我国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夫妻共同债务的确定以及婚姻期间债务分割原则及争议解决方式都是保障夫妻双方权益的重要法律规定。在离婚前,夫妻双方应尽量通过协商达成债务分割协议,以避免争议和纠纷的发生。如有争议,可以通过调解、诉讼等方式解决。合理的债务分割将有助于维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离婚事务的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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