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后再工作还要交个人所得税。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扣除相关费用之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即只要退休人员符合再任职的条件,并与单位构成了实质上的任职受雇关系,那么退休再任职的人员就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 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第一款、 工资 、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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