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离婚孩子归女方,男方不给抚养费,女方可以起诉。
离婚后,孩子归女方的,男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的抚养费,男方不愿意给的,女方可以去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男方负担抚养费,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男方确实应当负担抚养费的,应当作出相应的判决,让男方按时向孩子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
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
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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