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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中的工作地点怎么写

2020-01-02 来源:钮旅网

劳动合同中的工作地点应根据实际填写,员工需履行合同约定。集体合同旨在维护劳动者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权利与义务。集体合同适用于全体员工,劳动合同仅对个人有效。集体合同内容广泛具体,劳动合同关注劳动条件。集体合同效力高于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规定不得低于集体合同标准。员工应在应聘时了解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并仔细审查劳动合同条款。

法律分析

一、劳动合同中的工作地点怎么写?

劳动合同中的工作地点,应该根据实际工作地点填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1、目的不同。

集体合同的实行主要是为了维护劳动者自身的合法权益,能够更好地对劳动关系进行调整和改善,对企业和劳动者自身的发展起到一个促进的作用;而劳动合同更多的是确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以合同的形式明确双方具体的权利与义务,可以说劳动合同其目的就是在于对劳动关系的建立,以合同的形式保护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2、主体不同。

集体合同的主体是全体员工和雇主的工会代表,是企业与由企业工会代表的全体职工;劳动合同的主体是雇主和其雇佣的员工,在我国指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个人。

3、合同的内容不同。

集体合同不仅明确劳动者的工作环境和条件,还要包括涉及劳动关系的各个方面,内容广泛具体,切实到各个方面。劳动合同明确的是劳务者的工作范围和具体内容,劳动合同内容多是关于劳动条件的规定。

4、法律效力不同。

在效力表现上,集体合同的效力是比劳动合同高的,集体合同对于企业的全体员工都适用;而劳动合同仅仅对劳动者个人具有约束力。同时,在内容上,集体合同对本企业的最低劳动标准作出了规定的,如果劳动合同中也要对各项劳动标准作规定,那么其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中对劳动最低标准的规定,否则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无效,无效的部分以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代替。

员工在应聘的时候,工作地点以及具体的工作内容等这些基本信息,公司在一开始的时候就应该明确告知员工,当然签劳动合同的时候,员工也应该仔细审查劳动合同的条款,合同中确定了工作地点以后,员工是需要履行合同约定的。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中的工作地点应根据实际工作地点填写。劳动合同的目的是确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保护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与之相比,集体合同更注重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劳动关系进行调整和改善。集体合同的主体是全体员工和雇主的工会代表,而劳动合同的主体是雇主和其雇佣的员工。集体合同对企业全体员工适用,法律效力较高,而劳动合同仅对劳动者个人具有约束力。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员工应仔细审查合同条款,特别是工作地点等基本信息,并履行合同约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等的变更】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三十五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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