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婚前的欠款,除经另一方追认表示愿意共同偿还外,一般认定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婚后不需要由双方共同承担。
一、婚前个人债务怎么承担
婚前个人债务应该个人单独偿还,配偶没有偿还责任,但是债权人可以证明该债务被债务人用于婚后家庭开支的除外。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二、婚前债务怎样才能只由一方承担
一般而言,夫妻之间婚前欠款,婚后仍应当偿还,不因形成夫妻关系而直接混同。婚前个人债务应当由债务人一方承担清偿责任,因此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如果夫妻一方将婚前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这时,一方婚前债务性质也因财产性质的变化而转变为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双方共同承担。
三、婚前债务婚后要夫妻共同承担吗
需要具体判断“婚前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来说,婚前夫妻一方所负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不需要婚后由夫妻共同承担;但是如果说双方对某一方的个人债务有特别约定,约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就需要双方共同承担。在离婚时,这部分债务也要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分别负责一部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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