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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税收法律制度不采用的税率形式?

2022-05-11 来源:钮旅网

律师解答:

除了我国现行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车辆购置税等税种,还有许多其他国家广泛实施的税率形式,在我国却尚未实行使用。首先是分档累进税率。分档累进税率指的是对超过一定额度的所得部分,采用递增的税率进行征收。这种税率形式在许多发达国家中比较普遍,但在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中采用的是综合所得税率。综合所得税率是将个人全部所得按照统一的税率征收,不区分所得来源和所得额度大小。其次是消费税。消费税是对特定商品或服务的消费征收的税费,目前在我国中暂未实行消费税,而在欧洲等地方较为常见。还有奢侈品税,这种税率形式通常是针对高档奢侈品征收的税费,目前在我国中也尚未实施。最后是遗产税,这种税费通常是在个人死亡时对其遗留财产进行征收的一种税率形式,在我国中也不存在这种税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条 国家税种应当具有普遍性、公平性和效率性,适应国民经济发展需要,便于纳税人申报、征收和管理,有利于维护国家税收安全和社会经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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