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一定要退还彩礼,只有在未共同生活或男方生活困难时,女方才需要退还。除此之外,女方不需要退还彩礼。女方提出离婚的并不一定需要退还彩礼。只有在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时,离婚后女方需要退还彩礼;或是男方婚前给付的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时,离婚后女方也需要退还彩礼。因此,只要双方没有出现上述情况,女方就无需因提出离婚而退还男方之前所支付的彩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该内容由 马阳阳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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