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可以探视。辩护律师和人犯的亲属,都可以对关押在看守所的人犯进行探视。
辩护律师有权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人犯的近亲属,在经办案机关同意和公安机关批准后,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辩护律师和近亲属与人犯会见的,需要遵守看守所关于会见的相关规定。
《拘留所条例》第二十六条 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会见权利。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会见管理规定。 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在拘留所的会见区进行。 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