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对方的车辆行驶有违章情形,电动车的躲避是合理的,这种情况一般是对方车辆需要负全责。如果是对方车辆行驶存在违章,电动车的躲避行为不合理,这种情况是对方车辆跟电瓶车主都负有责任。若对方车辆行驶没有任何的违章,则电瓶车需要自己负全责。
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怎么处理?
1、认为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适用程序错误或责任划分不公的,可以申请复核。
按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从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2、提出复核被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先的责任认定结果的,可以提起诉讼。
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要就交通事故的具体责任划分进行举证,推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效力。
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可以收集及时保留的相关证据,比如对事故现场拍的照片,若是事故现场附近有摄像探头,那么便可以在诉讼中提供证据或申请法院调取录像,必要时,也可以申请对事故发生原因和痕迹进行鉴定。
3、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要求法院重新认定事故责任,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事故认定书确有不妥,将不会采信事故认定书。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六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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