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刑事案件受害人不追究是不是就没有关系?

2021-12-23 来源:钮旅网

法律分析:

在刑事案件中,如果是公诉案件,受害人不起诉的,检察院仍会提起公诉,对被告人没有影响,如果有被害人谅解书的,才可以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如果是刑事自诉案件,如果被害人不起诉,就不会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四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第二百零六条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