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总工会、各直属基层工会,驻石中央、区属单位工会:
为大力弘扬“劳动光荣 创造伟大”的时代精神,进一步激发广大职工建设“四个”的劳动热情和创造活力,经请示市委研究同意,决定召开全市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表彰大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4月26日(星期二)下午15:00,在新建市职工文化活动中心(长庆东街、人民公园西北侧)二楼多功能厅,召开全市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表彰大会。
二、会议内容
表彰x年x市五一劳动奖状、劳动奖章、工人先锋号及第六届全市职工“五小”成果,并举办职工文艺演出相关庆祝活动。
三、参会人员
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分管联系领导;受表彰的x年全国、自治区和市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工人先锋号集体和个人;部分历届劳模代表;各县区总工会及市直属基层工会负责人,驻石中央、区属有关单位工会负责人;部分职工代表。
四、有关要求
1.受表彰人员着工装或正装,于26日下午14:00前报到。
2.全体参会人员于26日下午14:40前报到。
x市总工会
x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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