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 方(以下简称甲方):
企业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充分发挥校企双方的优势,发挥职业教育为社会、行业、企业服务的功能,为企业培养更多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为学生实习和就业提供更大空间,在平等自愿、充分酝酿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合作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原则
1.本着“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的原则,采取“2+1”教学模式组建“中海”班,共同培养能胜任“工程监理岗位”职责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
2.甲方选定乙方为校外实训基地,优先推荐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和园林工程技术等专业的二年级学生进入“中海”班,经培训后以顶岗实习1年的方式在乙方进行实践教学。
3.乙方选定甲方为员工培训基地,根据实际岗位需要的专业和人数从“中海”班挑选学生作为实习员工。
二、合作内容
(一)就业推荐、员工培训合作
1.双方同意在对外发布信息中使用校企合作的“校外实训基地”和“员工培训基地”名称。
2.作为甲方的校外实训和就业基地,乙方向甲方提供本企业职业岗位特征描述,各职业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技能等级,为甲方订单培养学生提供依据。
3.作为乙方的员工基地,甲方每年邀请乙方用人单位参加甲方组织的校内毕业生供需洽谈会,优先为乙方输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乙方在学生实习期满后,考核达标,公司择优录用,签订劳动合同。
(二)顶岗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合作
1.甲方从合同签订之日起,根据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方案,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和园林工程技术等专业二年级学生进入“中海”班,经培训后以顶岗实习方式在乙方进行实践教学,具体人数根据乙方岗位需求、甲方学生情况等因素,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2.乙方优先满足“中海”班学生在课程实训、毕业实习等实践教学方面的需求。
3.甲、乙双方应从符合教学规律、切合企业实际、适应企业生产周期的角度,制订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切实可行的教学计划,以保证顶岗实习期间工学任务的顺利完成。甲方应为顶岗实习学生制订具体实训项目和内容,乙方应根据实训项目和内容制订切实可行的实习计划,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4.乙方为甲方学生顶岗实习提供相应的实习和生活环境,为顶岗实习学生留出一定的学习时间,使学生能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任务,保证学生自身能力的提高。甲方学生在乙方实习期间,乙方不额外收取学生任何费用。
5.顶岗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根据实习协议的要求应服从乙方管理人员的管理,遵守乙方有关规章制度(含考勤管理和技术管理),如有违反,乙方有权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及时通知甲方。实习学生因个人原因造成实习中断,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应履行相关手续并告知甲方。实习过程中乙方负责派出专业、品德都优秀的工程师向学生宣讲企业文化,使学生了解企业,并对实习学生提供标准的公司化管理机制,同时乙方应负责实习学生在乙方单位实习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
6.因实习学生或甲方原因提前终止实习,甲方应提前一周告知乙方。反之亦然。实习结束,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学生实习的证明和评价。
7.甲方成立实习指导小组对学生实习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并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指导教师、辅导员定期到乙方企业协助乙方做好顶岗实习学生的各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办法,协调乙方和实习生之间的关系。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通过与乙方协商,确定实习岗位和学生人数,负责安排乙方工作人员到甲方面试。
2.甲方委派实习带队老师与乙方进行沟通协调。
3.学生离校参加实习之前,甲方负责对顶岗实习的学生进行赴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和考核。
4.甲方聘请乙方有一定技术水平和教学经验的工程师作为甲方客座教授。
5.甲方每年优先向乙方提供毕业学生资料,优先为乙方输送优秀毕业生。
6.甲方为乙方提供便利的建筑职业资格证书考证培训服务。
7.甲方为乙方提供图书资料、电子读物和期刊共享,提供文体活动场所,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实验场所和实验设备,共同进行实验研究。
8.合作过程中,为扩大校企合作的影响力,甲方可利用新闻发布会、网络(含在本校网站)和宣传画册等媒体形式对乙方公司企业文化、理念等进行免费推广宣传。
9.针对实际生产需要,为乙方订单培养特殊需要的技术人员。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为甲方面试合格的学生提供专业技术顶岗实习岗位。
2.乙方为甲方顶岗实习的学生提供一定数额的生活费用补贴,标准为1850元/月(其中伙食餐饮津贴600元/人,住宿交通津贴450元/人,生活费用800/人)。
3.乙方为顶岗实习学生购买一份工地意外伤害保险。
4.第一次来公司实习报到和实习结束返校的交通费用由甲方承担,实习期间因工作调动产生的交通费用由乙方承担(标准按乙方公司规定执行)。
5.乙方负责对顶岗实习的学生进行指导、管理和考核工作,安排有一定工程经验和教学能力的技术人员担任学生指导教师,定期向甲方反馈学生实习的情况。
四、附则:
1.甲、乙双方严格遵守本协议条款中的规定,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如一方单方面违约或有损害对方利益或形象的行为,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并可要求法律仲裁部门进行法律仲裁。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以上协议如遇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未尽事宜时,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或备忘录),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 代表:
地址: 地址:
联系人: 联系人:
电 话: 电话:
传 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合同签订日期: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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