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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安全生产月实施方案

2024-02-28 来源:钮旅网

  今年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市政府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积极抓好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全市安全生产保持了总体稳定、好转的良好态势。1至9月份,全市生产安全、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年度控制指标的64。44%,低于控制指标进度10。56个百分点。消防安全实现了0死亡安全。但是,随着全市经济总量的扩张,企业生产、道路交通不断发展,近期安全生产事故呈上升势头,并有集中发生的趋向,重特大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在增加,安全生产形势非常严峻。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9。21”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今年后几个月的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和遏制一般事故频发的势头,确保今年全市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市政府决定,11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整治月”活动。为确保全市安全生产隐患整治月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重点

  全市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都要自行组织本企业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活动,使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处于“在控”和“可控”安全状态,并突出以下重点:

  1、凡是历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包括生产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三大方面所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有关单位未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

  2、凡是无证生产或经营的各类高危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

  3、凡是未进行重大危险源和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普查的生产经营单位。

  4、凡是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或设施。

  5、凡是安全设施建设工程未进行“三同时”审查,擅自组织生产和投入使用的生产经营单位。

  6、现场安全管理薄弱,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走过场,今年内发生过重伤或死亡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或设施。

  二、整治工作安排

  1、宣传发动阶段:10月26日至31日。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整治月”活动方案,利用各种宣传手段,采用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性,提高对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整治月”活动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意识,使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到活动中去。

  2、企业自查和整改阶段:11月1日至5日。全市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各自生产经营性质和特点,深入排查本单位、本车间、本岗位的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切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和规章制度,认真开展安全生产自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能够当场整改的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必须立即停产(停业)整顿,待验收合格后,才能恢复生产或营业。

  3、集中整治阶段:11月16日至25日。一是各相关责任部门,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和重点整治的内容,认真排查、确定本地区隐患整改重点监控的企业单位名单,并报同级安全生产委员会。二是各责任部门在企业单位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本部门、本系统的安全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专业安全检查组,深入到重点监控的企业单位,认真分析和查找企业存在的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三是对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梳理。凡是企业单位能够自己解决的,要责成企业单位限期解决;凡是由部门协调解决的,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协调解决,确保监管到位;凡是由政府协调解决的,各级政府要纳入议事日程,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分管领导要亲自督促落实。各地、各部门对排查出来的重特大事故隐患,要建立台帐,并分别报送各级安委会,为下一阶段的市安委会督查做好准备。对存在一时难以整改到位或可能造成群死群伤隐患的企业要坚决停产整顿。

  4、检查验收阶段:11月26日至30日由市政府六个督查组按包干范围实施检查验收。验收的重点是:“安全生产隐患整治月”活动开展情况,全年事故控制指标的完成情况,企业安全费用提取情况,今年以来查出隐患整改情况,危险源的排查和监控情况,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评价(评估)情况,今年以来事故处理情况等。

  三、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和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XX市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整治月”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安监局局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担任,成员由市安委会成员单位的领导组成,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成立整治领导或指导小组,并按照“属地监管、分工负责”的原则,做好安排部署。各县(市、区)政府负责本辖区安全生产检查的组织实施,各职能部门要履行职能,加强配合,统一行动,积极参与,安排好各项安全检查。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要及时制定本地、本部门的整治方案,并于10月底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2、加强宣传教育,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积极宣传“安全生产隐患整治月” 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要一查到底,对存在的违法行为要实施跟踪报道,坚决予以曝光。

  3、扎实工作,加强调度。各单位和部门要根据整治方案,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精力、深入基层、深入现场、不留死角、认真检查,要将安全生产隐患整治情况及时报告,市政府将对各地和各部门整治情况及时进行通报。市安委会要加强对事故隐患整改情况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核实,并将其开展情况作为20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4、落实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凡是整治期间,因为不认真组织、工作不主动、检查不力和隐患整治不到位造成事故的,发生一般死亡事故的追究分管领导的责任,连续发生2起一般死亡事故的追究主要领导人的责任,发生重特大伤亡事故的,主要领导要到市政府做出说明。

  “安全生产隐患整治月”活动结束后,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要将各自组织开展活动的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今后改进和加强工作的意见形成书面材料于20xx年12月5日前报送市安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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