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未签订怎么办?要求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如单位不同意,可提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可补签合同,签订日期可往前写。证明劳动关系可使用劳动合同、考勤表、员工卡等,假合同也是证据。试用期需双方约定,用人单位应与员工签订合同并缴纳社保费。加班工资需提供证据,如值班记录、考勤记录。证明劳动关系可参考工资支付凭证、社保缴纳记录、工作证等,劳动者的证言也可作为证据。
法律分析
一、员工一直没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1、提出要求,要求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若单位不签订的,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二、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首先,公司没有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当然是违法的。
如果现在要补签劳动合同,是可以的。但是自己要注意一个问题,劳动合同签订日期,这个很重要,自己最好写自己补签的时间,而不要写自己刚到公司工作的时间。签订日期与劳动合同期限是两个问题,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往前写几个月都没有关系,如果不往前写也没关系。
1、自己的劳动关系可以用这些资料来证:劳动合同(是否补签都可以,只要有双方签字盖章)、考勤表、出入证、员工卡、工作证,工友证言等,也包括自己提到的辞职报告,但这个比较难取得单位领导的签字,而且领导签字也比较麻烦,要证明他们的身份就很困难。自己所谓的假合同反而是一份很关键的证据,这个可以证明劳动关系。
2、试用期只能由双方约定,而不能由一方来说。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由视为没有试用期。即使是试用期,用人单位也应该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
3、加班工资自己可以主张,但按照法律规定,自己要举出证据证明有加班事实的存在。一般来说,值班记录、考勤记录、单位的工作安排表等是最有力的证据。除此之外,证人证言也可以,但效力较弱,被采信的可能性不大。
三、公司不签劳动合同,如何证明与公司的劳动关系:
(一)
《劳动合同法》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结语
劳动合同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书,员工若未签订劳动合同,应提出要求并要求单位签订。如果单位拒绝签订,可通过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单位应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应支付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补签劳动合同是合法的,但签订日期需谨慎处理,可使用劳动合同、考勤表、出入证、员工卡、工作证等证据证明劳动关系。试用期需双方约定,单位应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费。加班工资主张需提供证据,如值班记录、考勤记录等。未签订劳动合同时,可参考工资支付凭证、社保缴纳记录、工作证等凭证证明劳动关系存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八条 【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三条 【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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