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的起止时间是从判决确定之日起到缓刑考验期到期结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罪分子可以接受社区矫正。如果没有特殊情况,缓刑考验期满后,原判的刑罚将不再执行。另外,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死缓期间及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计算从判决确定之日起。
法律分析
缓刑的起止时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到缓刑考验期到期结束。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如果提出上诉或者抗诉后,经二审维持原判的,则应从二审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第七十六条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一条死缓期间及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计算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拓展延伸
缓刑的执行期限如何确定?
缓刑的执行期限是根据判决书中的具体规定来确定的。通常情况下,法院会根据犯罪的性质、被告人的情况以及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综合考虑。执行期限一般以年为单位计算,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在判决书中,会明确规定缓刑的起始时间和结束时间。被判缓刑的人在执行期限内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不得再犯罪或者违反缓刑考验的规定。如果在执行期限内没有违反相关规定,缓刑可以顺利完成。如有违反,法院可以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撤销缓刑并执行原判。因此,被判缓刑的人应当严格遵守缓刑期限的规定,确保自己的行为合法合规。
结语
缓刑的执行期限是根据判决书中的具体规定来确定的。法律规定,缓刑的起止时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到缓刑考验期到期结束。对于拘役,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对于有期徒刑,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缓刑期间,犯罪分子需要依法接受社区矫正,如无违规行为,缓刑考验期满后原判刑罚将不再执行。被判缓刑的人应当严格遵守缓刑期限的规定,确保自己的行为合法合规。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五章 证 据 第七十五条 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因在侦查过程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公安机关应当采取以下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
(一)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通讯方式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二)禁止特定的人员接触被保护人;
(三)对被保护人的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
(四)将被保护人带到安全场所保护;
(五)变更被保护人的住所和姓名;
(六)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
证人、鉴定人、被害人认为因在侦查过程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向公安机关请求予以保护,公安机关经审查认为符合前款规定的条件,确有必要采取保护措施的,应当采取上述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
公安机关依法采取保护措施,可以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配合。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时,应当将采取保护措施的相关情况一并移交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五节 逮 捕 第一百三十六条 被监视居住人违反监视居住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请批准逮捕:
(一)涉嫌故意实施新的犯罪行为的;
(二)实施毁灭、伪造证据或者干扰证人作证、串供行为,足以影响侦查工作正常进行的;
(三)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四)企图自杀、逃跑,逃避侦查的;
(五)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情节严重的,或者两次以上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的;
(六)未经批准,擅自会见他人或者通信,情节严重的,或者两次以上未经批准,擅自会见他人或者通信的;
(七)经传讯无正当理由不到案,情节严重的,或者经两次以上传讯不到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 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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