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般行政拘留期间都不会戴手铐,也不会严格限制行为人的身体自由,只有外出检查或者不服管教的情况下,公安机关才会采取比较严厉的措施来限制活动自由。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九十四条 对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对抗拒执行的,可以使用约束性警械。对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在异地被抓获或者具有其他有必要在异地拘留所执行情形的,经异地拘留所主管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在异地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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