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报警权益及维权途径。报警时遇到问题可向上级公安投诉,不立案可申请复议,复议不服可申请复核。可请求检察院立案监督,举报可拨打12389。
法律分析
报警是中国公民的基本权益,通常情况下,在报警的过程中遇到公安机关不受理、不作为、不公正等问题时,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投诉,对于报警不立案的情况,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决定书后向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同时也可以请求人民检察院予以立案监督;或拨打12389进行举报。
拓展延伸
被盗了三百块钱,应该报警吗?
在被盗了三百块钱的情况下,是否应该报警是一个需要综合考虑的问题。首先,报警可以帮助您向警方报案,增加破案的机会。警方可以展开调查,收集证据,并尽力找回被盗的财物。此外,报警也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防止犯罪分子继续作案。然而,报警也可能引起一系列的麻烦和不便,例如需要花费时间等待警方处理、可能需要提供相关证据等。因此,您应该综合考虑您的个人情况和被盗金额的重要性,权衡利弊,做出明智的决策。如果您认为被盗的三百块钱对您的生活造成了重大影响,或者您担心犯罪分子会继续作案,那么报警可能是一个合理的选择。
结语
报警是维护公民权益的重要手段,当遇到公安机关不作为时,可向上级投诉、申请复议或复核。同时,可请求检察院立案监督或拨打12389举报。关于被盗三百块钱是否报警,需综合考虑。报警有助于破案、维护社会秩序,但也可能带来不便。请权衡利弊,根据个人情况做出明智决策。若金额重要或担心再次受害,报警可能是合理选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三条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足以伪造可进行交易的信用卡,或者足以使他人以信用卡持卡人名义进行交易,涉及信用卡一张以上不满五张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二款的规定,以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定罪处罚;涉及信用卡五张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数量巨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八条 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六条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对于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应当综合持卡人信用记录、还款能力和意愿、申领和透支信用卡的状况、透支资金的用途、透支后的表现、未按规定还款的原因等情节作出判断。不得单纯依据持卡人未按规定还款的事实认定非法占有目的。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但有证据证明持卡人确实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除外: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使用虚假资信证明申领信用卡后透支,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通过逃匿、改变联系方式等手段,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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