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缓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的?

2023-01-27 来源:钮旅网

缓刑不是从拿到判决书开始算的,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缓刑期内犯罪分子需要遵守规定,包括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等。缓刑具有考察监管机构和人员健全、有罪宣告但暂不处以刑罚等特征。缓刑的适用条件包括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危险等。缓刑期间不可以考取公务员。

法律分析

一、缓刑是从拿到判决书开始算吗?

缓刑不是从拿到判决书开始算的,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刑法》第七十三条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二、缓刑考验期内犯罪分子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三、缓刑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1、考察监管机构和人员健全。

对暂缓量刑的人员,由设置的专门机关负责监管,并由专职的考察官进行考察;

2、对被告人有罪宣告。

被告人的行为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应当作出有罪宣告;

3、对被告人暂不处以刑罚。

缓量刑只作有罪宣告,而不同时判处具体刑罚。

四、缓刑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五、缓刑期间可以考取公务员吗?

不可以,判缓刑建立在构成犯罪的基础上,根据规定,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结语

缓刑并非从拿到判决书开始计算,而是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缓刑考验期内犯罪分子需要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并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缓刑具有考察监管机构和人员健全、有罪宣告但暂不处以刑罚的特征。对于符合条件的犯罪分子,可以宣告缓刑,但缓刑期间不得考取公务员。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五章 证 据 第七十三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对于证人能否辨别是非,能否正确表达,必要时可以进行审查或者鉴别。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四节 勘验、检查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为了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或者生理状态,可以对人身进行检查,依法提取、采集肖像、指纹等人体生物识别信息,采集血液、尿液等生物样本。被害人死亡的,应当通过被害人近亲属辨认、提取生物样本鉴定等方式确定被害人身份。

犯罪嫌疑人拒绝检查、提取、采集的,侦查人员认为必要的时候,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检查、提取、采集。

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

检查的情况应当制作笔录,由参加检查的侦查人员、检查人员、被检查人员和见证人签名。被检查人员拒绝签名的,侦查人员应当在笔录中注明。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五章 证 据 第七十条 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认定的案件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对证据的审查,应当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从各证据与待证事实的关联程度、各证据之间的联系等方面进行审查判断。

只有犯罪嫌疑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案件事实;没有犯罪嫌疑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案件事实。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