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登记生效的条件有:
1、股权应当具有可转让性。
2、以股权出质的,应当签订书面股权质押合同。
3、以股权出质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形向相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出质登记时质权设立。
4、禁止预设流质条款,即质权人和出质人在质押合同中约定,债权未实现时,出质的股权自动转让给质权人。
一、股权出质无效是什么意思呢
股权出质无效,指的是股权质押行为未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存在以下三种情况之一,则股权出质无效:1、主合同无效。2、从合同无效,即质押合同无效。3、未办理质押登记。股权出质需要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将质权登记于备案的股东花名册上,如果未办理登记手续,股权出质行为不生效。
二、是不是只有上市公司股权才能质押
不是只有上市公司股权才能质押。股权质押需要满足的条件有:
1、出质人是股权的所有权人;
2、股权质押要订立书面的质押合同;
3、未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不得擅自转让质押的股权。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条规定,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三、股权质押自然人能签订股权质押合同吗
股权质押自然人能签订股权质押合同。以下权利可以质押:
1、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单、仓单、提单;
2、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
3、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可以依法转让;
4、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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