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次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权如何去行使?

2023-01-14 来源:钮旅网

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次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次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一、个人债务转让合法吗?

依法进行的个人债务转让是合法的。《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第五百五十三条规定,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第五百五十四条规定,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是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二、代位权诉讼可以向担保人主张吗

债务人的债权有担保人担保的,债权人向次债务人主张债权时,可以向债务人主张,也可以向担保人主张,但一般保证的,要先向债务人主张,强制执行后无法清偿债务的,才能向担保人主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五条【债权人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第六百八十七条【一般保证人先诉抗辩权】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三、民法典债权债务转让规定

债权债务转让相关法律规定:1、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2、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3、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4、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5、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6、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7、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