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东大会参与人员必须是股东吗
1、股东大会参与人员必须是股东;
2、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3、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九十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二、召开股东大会的流程是什么
1、确定召开股东大会(或发起人会议,即第一次股东大会);
2、会务组织;
3、会议提案、内容和确定会议议程;
4、准备会议资料;
5、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6、修正会议议题;
7、印发会议资料;
8、签到和清点参会人数;
9、落实委托授权签字;
10、关注签字事项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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