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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节假日强制加班不给加班费合法吗?

2021-07-02 来源:钮旅网

节假日加班不给加班费肯定是违法的。根据《劳动法》第四十条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以及《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能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对应的加班费。

加班费指的是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所以应当得到用人单位给予合理的报酬,这是法律所规定的。

一、节假日加班工资的规定是怎样的?

1、用人单位在工作日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150%*日工资报酬)。

2、用人单位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200%×日工资报酬)。

3、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300%*日工资报酬)。

所以要给予劳动者更高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遇到上述情况安排劳动者加班时,要严格按照劳动法及本法的规定支付加班费。属于哪一种情形的加班,就要执行法律对这种情况所作出的规定,相互不能混淆,不能代替,否则就是违反劳动法的行为,都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侵犯,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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