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1)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2)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如果材料不完整的,只能一次性补正全部材料。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符合要求及管辖范围的申请,决定受理的,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出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3、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调查核实后,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一、工伤送达回执怎么填写
工伤送达回执只需要签名签收就可以了,不用填写其他信息。
单位申请工伤认定之后是存在一个回执的,之后领取工伤认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通知书时,是需要拿着回执去领取的。如果回持单丢失的话,可以凭本人身份证、工伤认定书到人社局工伤认定部门沟通,看劳动能力鉴定部门能否再给一份。或从企业处复印一份。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决定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二、申请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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