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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不起诉取保候审多久解除?

2020-09-27 来源:钮旅网

法律分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现检察院已经作出不起诉决定,就属于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所以应该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由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予以解除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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