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债权转让纠纷的类型有:
1、剥离前已受清偿;
2、剥离前变现抵押物或扣押物;
3、真债权假合同;
4、新贷还旧贷;
5、债权转让后产生的纠纷。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物权法》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一条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民法典》于2021年1月1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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