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有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欠付农民工工资,农民工有权请求其支付,企业逾期不支付的,农民工可向人民政府主张权利进行救济,因为诉讼需要较长时间,不能尽快帮助农民工解决欠付工资问题,因此寻求政府救济解决较快。。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责,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目标责任制,并纳入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进行考核和监督的内容。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矛盾的排查和调处工作,防范和化解矛盾,及时调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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