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请问什么样的财产是属于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
属于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双方在同居期间获得的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住房公积金等其他财产。但是如果双方事先有约定,上述财产在同居之后都归各自所有的财产,那么也就不属于共同财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同居时的共有财产怎么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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