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有限合伙企业是由普通和做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的,普通合作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及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企业实现了企业管理权和处置权的分离,以结合企业管理方和资金方的优势,因而是国外私募基金的主要组成形式。有限责任公司也叫有限公司,它是指根据规定登记注册,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及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及全部的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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