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毒品罪通过以下要件认定: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和人民的生命健康。
2、本罪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行为人进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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