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 没有土地使用证 是不可以的,如果是国有土地,未办理 商品房销售 许可证就对外销售房屋也是违法行为,如果交钱购房了,会影响自己的权益实现,存在种种风险。如果是集体土地,未经国家征收私人进行房产开发是违法的,产权风险很大,难以得到法律保护, 房屋所有权证 都是办不了的。即使是可以进行房产开发的国有土地,又有权预售,那么的话,按法律规定,购房者也是有权要求办理土地证和房屋证的。办理土地证的好处当然大于不办,如果没办土地证,开发商可以另行将 土地使用权 进行交易,房随地走,对自己的权益的保障就不够充分和有力了。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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