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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能构成诈骗吗

2022-09-04 来源:钮旅网

诈骗涉案500元,不考虑其他因素不构成犯罪。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因省市而异,从3000元到10000元不等。如不符合诈骗立案标准,可按治安案件处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至1万元,3万元至10万元,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范围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实施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第二条诈骗公私财物符合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金额标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处罚:

(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方式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进行诈骗;

(二)诈骗救灾、应急救援、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资金;

(三)以救灾募捐名义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产;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障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诈骗金额接近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金额巨大、金额特别巨大的标准,且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和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产,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劫、敲诈或者故意损坏公私财产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第二条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诈骗数额接近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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