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这是职工个人的权利,不管是否有超时加班的状况都可以随时提出。《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如果需要加班的话,企业需要支付劳动者加班费,作为员工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可以要求企业支付加班费用。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强制加班,员工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
一、如何举报加班不给加班费
加班不给加班费的举报标准:
1、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可以证明身份的证件;
3、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4、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聘登记表招聘记录;
5、考勤记录;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二、交了辞职信还要加班吗?
无论是否交了辞职信,只要劳动者不愿意加班,劳动者就可以拒绝公司的加班要求。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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