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资不是必须要实缴。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增资,股东只需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增资,股东只需认购新股。在股东认缴或者认购后,就可以申请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八条
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一、实收资本的依据形式
实收资本按照投资形式可划分为: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三种。
(一)货币资金
以人民币现金投资,应以实际收到或者存入企业开户银行的时间和金额确定入账。
以外币投资,应将外币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入账。
有合同约定汇率的,按合同、协议约定汇率折算;合同没有约定汇率的,按收到出资额当日的汇率折算。
(二)实物(固定资产、材料物资):需审计等权威机构认定其入账价值来核算其实收资本。
(三)无形资产:一般不得超过企业注册资金的70%,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实收资本入账。
二、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的区别
(一)注册资本
企业要进行经营,必须有一定的本钱。我国《公司法》也将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作为公司成立的必备条件。《公司法》对各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30万元;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10万元。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前款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上述所定限额的,由法律、法规另行规定。
(二)实收资本
实收资本是指投资人按照企业章程或合同、协议的约定,实际投入企业中的各种资产的价值。所有者向企业投入的资本,在一般情况下无需偿还,可以长期周转使用。我国实行的是注册资本制度,要求企业的实收资本与其注册资本相一致。我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企业的注册资金应当与实有资金相一致。企业实有资本比原注册资金数额增减超过20%时,应持资金使用证明或者验资证明,向原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擅自改变注册资金或抽逃资金等,要受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
此外,还有一点应注意,就是企业可以采用不同的方式筹集资本,既可以一次筹集,也可以分次筹集。分次筹集时,所有者最后一次投入企业的资本必须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6个月以内缴足。因此,在某一特定的期间内,企业实收资本可能小于其注册资本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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