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考验期,假释是对符合假释法定条件的犯罪分子附条件的提前释放,在刑期执行完毕之前对获得假释的罪犯制定一定期限的考察,这段期限就是假释考验期。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又犯新罪的,首先应当撤销假释,再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然后区分以下三种情况处理:
第一种情况:新犯的罪被判处死刑的,应当执行死刑,其它刑罚不再执行。
第二种情况:新犯的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应当执行无期徒刑,其它刑罚不再执行。
第三种情况: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最高刑均为有期徒刑的,应当将前一个判决未执行的刑期和后一个判决所判处的刑期相加,得出一个总和刑期;然后,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决定执行的刑罚。在这种情况下,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最高不得超过二十年;决定执行的拘役最高不得超过一年;决定执行的管制最高不得超过三年。
假释犯需遵守哪些规定:
因为假释犯是附条件地提前释放,因此其在考验期间必须满足该附条件。根据我国《刑法》第84条规定,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假释犯既然享受了提前释放的权益,就必须遵守一定的规范,并且接受监督。假释考验期是对假释犯行为及诚实度的考验,考验合格可以在考验期满宣告刑罚执行完毕,省去部分在监狱度过的时间,但是一旦不悔改犯新罪,或者不诚实被发现漏罪,则假释会被剥夺,并不计入刑期,而且还会按照相关规则进行数罪并罚。这对于假释犯来说是忠告,也是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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