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 是指合同债权人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转让分为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
1. 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的债权人。原合同债权人因合同转让而丧失合同债权人权利。
2、 债权部分让与第三人,第三人成为合同债权人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之中,成为新的债权人,合同中的债权关系由一人变数人或由数人变更多人。3. 新加入合同的债权人与原债权人共同分享债权,并共享连带债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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