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什么
我国《刑法》中并没有伙同诈骗罪这一罪名,如果团伙实施诈骗行为的,就会构成共同诈骗,是属于共同犯罪。
1、依据《诈骗罪司法解释》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是属于刑法中诈骗罪数额较大的情形。
2、如果团伙诈骗出现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的形式、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等情形的,应该从重处罚。
3、依据《刑法》的规定,法院审理共同犯罪案件时,要分清案件是的主犯和从犯,主犯要承担诈骗罪的全部罪名,而从犯可以酌情从轻、减轻处罚。
《“两高”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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